服 饰-历史文化名城
民国时期,一般男人着上下两截布衣,女穿斜襟布衫。山区和部分平坝农民,男头裹白布(帕),腰系白布腰带,穿大档裹腰裤,有的穿长衫;女头裹白布。商人穿长袍戴瓜壳帽,学生和公务员则穿长袍、戴礼帽。穿西装皮鞋者被视为奇装异服。豪绅、富商及官员,男夏着绸缎,冬穿皮袄,妇女多穿旗袍,配饰金质戒指,小孩戴银项圈、银镯,胸前佩“长命锁”。
1950—1952年,男女公务人员着灰色列宁装。后男女多穿黑、灰、蓝中山装。衣着单调,到处灰、蓝、黑色。其后布花色品种增多,青年妇女爱穿花布衫裤。1978年后,衣着变化很快。男子穿中山装、西装、长短大衣;女子穿套服、西服、连衣裙、登山服、运动服及长短大衣。质料以毛料、混纺、化纤、呢绒、皮料为主,且较注意颜色搭配。城区有的青年男女穿皮夹克、牛仔裤、长筒皮靴。尤其夏季女青年多穿长裙、连衣裙、短裙、旗袍,并烫发,有的配饰项链、耳环和戒指。